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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这些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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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4问:军队现役干部探亲待遇有何规定?答:1981年4月14日,政联字4号《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军队现役干部探亲待遇的规定》:夫妻分居两地的干部探亲,仍按总政治部1963年4月2日《关于妥善安置军官家属的规定》执行。即干部爱人未随军的,干部每年可休假探亲一次,假期为三十天。干部爱人每年也可以来队一次,往返车船费如地方不能报销的,可由军队报销。
出处 《劳动保障世界》 1995年第8期42-4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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