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于正确认识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思想的几个问题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一、是什么的本质与本质是什么“社会主义”概念具有多重含义:既可以指社会主义的运动、学说,也能代表社会主义的社会形态或社会制度.邓小平“本质论”中的社会主义显然不属于前者.那末,究竟是代指社会主义社会形态呢,还是社会主义社会制度?明确这一点,是准确理解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思想的前提.社会形态和社会制度是两个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概念.社会制度属于规定社会生活基本形式的结构性范畴,是一种最基本的社会行为体系.例如在我国,宪法规定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主导地位,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实行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等,就是我国社会的基本制度.社会形态则是由历史上一定的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等全部社会要素组成,其中包括一定社会的结构形式(制度),更包括一定社会的基本内容——生产力在内.由此可见,社会形态和社会制度这两个概念,在外延上只是部分重合,在内涵上也并不一致.
作者 韦定广
机构地区 空军政治学院
出处 《空军政治学院学报》 1995年第3期68-71,共4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