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思想工作过程中,由思想工作者代表社会对工作对象接受教育的情况给予合理的评价,对促进思想工作的顺利开展起举足轻重的作用.以往我们对评价的认识很简单,以为评价无非就是说个“好”与“坏”、论个“是”与“非”,但在具体的思想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真正由思想工作者作出,又能为工作对象认可的合理评价并不多见.这种实践经验促使我们深思这样一个问题:究竟什么样的评价才是合理的评价?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认为可以采用“结构——功能”法,通过剖析合理评价的构成要素,找出其发挥功能的结构和机制,由此提供给思想工作者一个合理的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