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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纲要》精神 促进医药教育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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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纲要》是指导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推动全国教育现代化的纲领性文件,必将对全国教育事业产生巨大的影响。为总结经验,推进《纲要》的全面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又于1994年6月召开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会议开幕式上,江泽民总书记强调:在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必须始终坚持,不能动摇;尊师重教,首先要从各级领导干部做起,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更应起带头作用;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我国教育方针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的一项基本措施;财政再困难,也必须舍得投资把义务教育办好,这是提高全民素质的奠基工程。李鹏总理在主题报告中强调。
作者 苏怀德
出处 《药学教育》 1995年第1期4-6,共3页 Pharmaceutical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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