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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工短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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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天津对政工专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 天津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今年开始在本市政工专业人员中开展继续教育。这项工作由市政工职评办公室统一规划和安排,委托市政工师进修学院负责实施。按照有关规定,政工专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为12天。脱产学习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他们对政工专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的目的,是使已取得初级以上政工专业职称的同志结合本职工作学习新理论、新观念、新方法。
出处 《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北大核心 1995年第10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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