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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民政工作的微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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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制定政策、宏观指导即从过去的“包揽一切”,向“小政府,大服务”的方向发展。民政部门作为政府中分管社会事务的重要职能部门,在经济体制和政府职能两个转换的社会变革中肩负着“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的光荣使命。因此。探索民政工作的微观服务与探索民政工作的宏观指导一样,对于民政部门更好地转变职能、充分发挥作用、促进市场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 杨庆信
机构地区 辽宁省民政厅
出处 《党政干部学刊》 1995年第3期34-3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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