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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插手:人大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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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在不少地方人大的同志一谈及人大工作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就津津乐道地大谈他们如何采取机关包乡村、领导包项目、干部包工程等形式,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工作的情况。深思之后,笔者觉得,这种直接插手的做法,其实是人大工作的误区。全党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各行各业都应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作为地方权力机关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理所当然地亦当如此。但是,每一行业应以自己的专门职能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务。人大及其常委会只能靠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直接或间接地促进经济建设。关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有明确规定,即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人大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应该在这"三权"上做文章,通过行使好"三权"来推动经济发展。
作者 张宝林
出处 《新疆人大》 1995年第9期24-2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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