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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社会主义法律尊严 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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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并赋予了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及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多项职权。监督权是其中的重要一项。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解释宪法。
作者 邢国政
出处 《新疆人大》 1995年第5期25-2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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