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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乡镇企业条例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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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区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自治区国民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1993年,全区乡镇企业已达20.2万个,从业人数60.1万人,其中乡村两级及合作企业8164个,从业人数226113人,乡镇企业从业人数占全区总劳力的19.8%;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55.3亿元,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29.83%;工业总产值达到28.5亿元,占自治区工业总产值的9.93%;上缴国家税金2.73亿元。占自治区税收总额8.65%;
作者 任志实
出处 《新疆人大》 1995年第3期14-1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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