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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应主动促进“双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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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些年来,关于地方人大机关的干部与同级党委、政府的干部实行双向交流的问题已引起普遍的重视。实践证明,这是增强党委、政府干部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公仆意识的有效手段,也是保护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充满活力、加强地方人大工作的重要措施。中央和一些省在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中曾多次强调这一问题。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一制度并未很好地实行。不少地方的人大机关仍然是安排老干部的地方,干部进去容易出去难。就是一些年轻的同志到人大来,也象走进了被遗忘的角落。现在,人大的同志提到这一问题。
出处 《新疆人大》 1995年第3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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