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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建立委员定期学习日制度,实践证明,这种做法是切实可行的。为了使委员们及时掌握和了解中央及自治区有关法律、决议、决定的实施执行情况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和准确性。从1994年4月开始,建立并坚持了每月两次的委员定期学习日制度。学习日,除学习重要文件外,还听取政府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利用学习日开展视察、调查活动。委员们先后视察了乌鲁木齐县、昌吉市、吐鲁番市、鄯善县的乡镇企业和以乡镇企业为主体的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情况、个体私营经济及农牧民生产、生活和收入情况,同当地干部、农牧民进行了座谈,听取了上述四县市及自治区乡镇企业局的工作汇报;还视察了乌鲁本齐市公安局妇女劳教收容所、天山区公安分局戒毒所、市"6.26"戒毒康复中心,听取了关于"乌市毒品犯罪的禁毒工作情况"的汇报;视察了吐哈油田工作并听取了汇报。
出处 《新疆人大》 1995年第1期20-20,2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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