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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事故“间接损失”赔偿之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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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交通事故的间接损失通常是指因交通事故发生后,而伴随事故发生可合理预见的损失。如:人身伤亡后的误工费、死亡补偿费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财产损害后的停工、停产、停业等损失。在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对人身损害问题损失的赔偿在立法上已作了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也取得一致认识。然而,对财产损害的间接损失应否予以赔偿,目前,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是,财产的间接损失不予赔偿。理由是对财产间接损失赔偿问题行政法规、规章已明文规定,再者对间接损失难以计算,
作者 郑福广
出处 《福建法学》 1994年第Z1期69-7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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