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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刑应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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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管制刑应取消1、刑法制定时的客观社会环境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管制刑是由公安机关执行,交被管制的犯罪分子原单位或生产队进行监督劳动改造,这在未实行改革的集体劳动体制时期是可行的,而在农村及城镇已发生了重大的经济体制改革之后,则难以实施有效管理。2、从司...
作者 肖红光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1994年第6期59-59,共1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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