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法律委员会审议广东省代表团郑耀棠等32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全国人大就1997年重组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及区域组织,终止英国政府在香港设立之政制架构作出决定”的议案。 法律委员会审议了上述议案,认为港英最后一届立法局、市政局和区域市政局、区议会于1997年6月30日终止。英国政府单方面决定的有关港英最后一届立法局、市政局和区域市政局、区议会的选举安排,违反中英联合声明。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1994年第6期50-51,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