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学文言文的教学到了高中阶段,要涉及通假字这一内容。教师要通过讲解文言课文和讲授文言基础知识,向学生讲明文言文中使用通假字的现象及其一般道理,同时还要让学生逐步掌握一些文言文常见的通假字,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阅读文言文的能力。但是,多年以来,不少中学语文教师反映,他们对于文言文的用字上,哪些情况应当属于文字通假,哪些情况不属于文字通假,从来是搞不明确的。这样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搞不明确,就会直接影响教学的效果。使教师对这个问题不能明确的一个主要原因。
出处
《齐鲁师范学院学报》
1994年第1期68-71,共4页
Journal of Qilu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