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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自治区拍卖“五荒”使用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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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所谓“荒”,是指荒山、荒地、荒滩、荒水等非耕地资源。拍卖“五荒”使用权,既是农村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挖掘水土资源的生产潜力,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举措。现将黑龙江、内蒙古、宁夏、云南、贵州等省、自治区拍卖“五荒”使用权的情况综述如下。
出处 《红旗文稿》 1994年第16期24-2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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