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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应以法人受贿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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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案应以法人受贿罪论处林唯笔者认为,要准确把握本案性质,关键是要廓清以下几个问题:一、彭××、魏××的身份应如何认定?其行为与工商银行具有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工商银行作为专业银行,系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
作者 林唯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1994年第7期39-40,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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