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界定国有资产产权范围从有关部门获悉,近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出通知,界定了国有资产产权范围。界定为国有资产范围的主要是指:一、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和机构以货币、实物和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向企业投资,形成的国家资本金。二、全民所有制企业运用国家资本金及在经营中借入的资金等所形成的税后利润经国家批准留给企业作为增加投资的部分,以及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未分配的利润等。
出处
《经济视角》
1994年第6期46-48,共3页
Economic 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