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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职工从事“第二职业”的若干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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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笔者认为,对当前企业内部职工从事"第二职业"的现象,是该到了令人认真思考的时候了。因为实践证明,职工从事"第二职业"利少弊多。笔者认为,"第二职业"问题的出现,不仅是个经济问题,也是个社会问题,听之任之发展下去,或简单地采取强制措施,都只会加剧矛盾的恶性循环,对此笔者提出若干对策:一、当前最重要的要加快政企分开的改革力度,彻底理顺政企关系。作为政府部门,要切实地履行对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立法,指导、监督职能,使企业在市场经济竞争中处于一个较为公平的起步线。同时要加快社会保险等与改革相配套方案的制定、出台,以减轻企业的负担,还要将《条例》赋予企业生产经营的十四项权力真正还权于企业。二、作为企业,要敢于、善于用好用足十四项权力,当前特别要加快企业内部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力度,如对企业目前人员臃肿。
作者 李荣光
出处 《学习与思考》 1994年第3期43-4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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