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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大在依法治市工作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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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去年11月,广东省委和省人大作出决定,将深圳市作为全省依法治市的试点城市。这个决定是省委、省人大从全省改革开放的发展战略和深圳市的实际情况出发作出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若同志指出:选择深圳为依法治市的试点,一是根据深圳已有的条件和基础;二是考虑到深圳特区的地位,以及改革开放的新阶段对深圳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三是考虑到1997年香港回归后,深圳与香港的衔接问题。一、明确提出依法治市的目标和任务中共深圳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对在深圳开展依法治市的试点工作极为重视。
作者 胡政光
出处 《人大工作通讯》 1994年第24期19-2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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