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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住房基金会计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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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住房基金会计处理规定一、企业应在负债类科目中增设“住房周转金”科目,核算企业从各种来源取得的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资金。企业取得的自管和委托代管住房的租金收入(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代管住房的租金收入)借记“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经财政部门...
出处 《交通财会》 1994年第4期52-52,共1页 Finance & Accounting for Tran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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