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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抓好清产核资 促进企业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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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3年,扬州印染厂被省确定为市区第一批清产核资试点企业,历时7个月,较圆满地完成了任务。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家底,核实了国有资产总量,按照政策处理了疑难杂症,为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作者 高凤兰
机构地区 扬州印染厂
出处 《江苏纺织》 1994年第6期24-26,共3页 JIANGSU TEXT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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