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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统收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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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保证粮食的供求平衡,除了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中保证足够的种粮面积外,根本的一条,就是国家必须牢牢地掌握粮食收购权和销售批发权。用简短的话来概括,叫做“统收放销”。所谓“统收”,就是农村生产的粮食由国有粮食企业统一收购,国营粮食企业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许收购粮食。所谓“放销”,就是国家将统一收购的粮食一级批发给粮食企业经营,国有粮食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允许零售,不许批发。具体分为“四统四放”。一是统量放价。(1)粮食由国有粮食企业统一收购,收购的总量由国家统一安排,保证国家供求总最基本平衡。(2)粮食收购价格,中央对地方来说是放。
作者 黄景毅
机构地区 东安县粮食局
出处 《粮食科技与经济》 1994年第5期44-45,共2页 Foo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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