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对政府及政府行为的分析,考察了政府行为规范化的基本涵义及其理论依据,认为政府行为规范化是指政府行为的制度化、法律化和合乎道德的标准;它既是政府行政权力的二重性所使然,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克服政府行为的利益动因个人化取向的必然选择.在此基础上,本文还结合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与廉政建设的伟大实践,多维度、多视角地探讨了加强政府行为规范化建设的现实意义。
出处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1994年第3期6-9,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