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也应建立“婚姻介绍所”
出处
《中国民政》
1994年第10期32-32,共1页
China Civil Affairs
-
1丁宅铮,邓灵霞.妇联当“红娘” 淑女嫁兵郎[J].中国民政,1995(11):18-18.
-
2徐晓英.万里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J].共产党人,2006(17):51-53.
-
3胡国强.农村基层工作必须处理好四个关系[J].中国行政管理,1989(3):35-36.
-
4丁龙嘉.万里的风雨历程[J].党史博采(上),1998(9):12-13.
-
5和寿增.创造民主讨论的风气[J].思想政治工作研究,1998(4):37-36.
-
6陈云华.浅议村民自治制度[J].乡镇经济,2002,18(5):13-14.
-
7邵景均.新办法从哪里来[J].南方论刊,2000(7):1-1.
-
8董锡健.办好婚姻介绍服务机构之我见[J].青年研究,1982(15):27-29.
-
9孙晓霞.思想政治工作要顺应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J].学理论,2001(5):46-46.
-
10彭中一.应填补婚姻介绍管理这块空白[J].中国民政,1995(4):42-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