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颁发的有关通知中,规定近期科技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企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所得税。——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对新办的独立核算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起两年免征所得税。
出处
《科协论坛》
1994年第11期19-19,共1页
Science & Technology Association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