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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专家的培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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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某些名牌高等学府为代表的俄罗斯高等院校,从1992年9月开始.除继续保留传统的培训工程技术人员的方式之外.还实行了多层次培养专门人才的制度,如学士生、获得证书的工程师和硕士生等。计划规定的各层次专门人才的培训期限分别为:学士生4年;工程师5年半;硕士生6年。各层次的教学大纲均已制定出来。技术科学学士的毕业文凭意味着他已具备电力学方面的基础性高等教育水平。其余两个层次(即工程师和硕士生)的教学内容则以与电力学方面紧密结合的各项专业课程为主。专业教学大纲的内容及其结构,均应保证每个学生都能按照他个人选择的或与其所归属的教研室协商确定的一级专业课程进行学习,此外,他还可在社会人文科学、自然科学和一般技术学方面选修某些课程。专业教学大纲的配置应使俄罗斯的大学生能够学完外国大学中所应学的全部课程;为了在俄罗斯全国统一实行多层次培养专门人才的体制,政府已制定出有关文件,规定了培养专门人才的一般性要求并在所有高等院校中加以推行。同时可把俄罗斯高等教育提高到国际水平,必须与各相关行业(部门)合作,采用综合方法解决多层次培养专门人才的问题。
作者 马子麟
出处 《管理观察》 1994年第10期40-40,共1页 Management Obser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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