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在主要新闻传播媒体广播、电视和报刊的内部,有人也这样认为,广播一听就过,其真实性可以马虎一点,而报纸(刊物)则不一样,白纸黑字写着,人们随时都可看得清清楚楚,马虎不得,电视则介于两者之间。再有人认为各级新闻单位对新闻真实性要求也不一样,中央级要求最高,其余类推次之,有些小地方、小范围影响小的可以低要求。此外专业性新闻传媒和非专业性新闻传媒,传描新闻其真实性标准亦当有所不同。 出现上述种种怪现象,对于部分人来说可能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但笔者认为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不正常现象。追根溯源,当然有其历史的和客观的原因,但主要还是主观的和现实的社会原因。原因之一是,有些作者理论认识上走进了误区,对新闻真实性缺乏深切理解;而有些人则以“新闻改革”等为借口,企图打破新闻真实性这一最基本的原则,加入一些肮脏的东西;破坏其纯洁性。原因之二是,在改革开放形势下,有些作者财迷心窍,搞“有偿新闻”,赚不义之财,而丧失最起码的职业道德规范——新闻真实性原则。原因之三是,缺乏理论学习和职业良知,在社会万花筒(尤其是社会腐败现象)面前显得麻木,无能为力,以至随波逐流,听之任之。
出处
《新闻知识》
北大核心
1994年第3期45-45,共1页
News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