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4年4月11日上午,北京,随着一声枪响,原北京市长城机电科技产业公司总裁沈太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值得注意的是,与沈太福案有牵连者还有几个“无冕之王”,其中有原《科技日报》社长兼总编李效时和记者孙树兴(被判刑7年),原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蔡原江(被判刑6年)。孙、蔡二犯曾炮制4篇长篇通讯报告,在20多家报刊发表,为沈太福和他的“长城公司”作吹捧性宣传。当然。孙、蔡二犯也接受了沈太福的金钱贿赂。《人民日报》1994年1月12日发表社论《反腐倡廉必须警钟长鸣》,社论说:“还要指出的是,沈太福为了蒙骗视听,虚构神话,罪恶之手也伸向一些新闻单位和其它一些职能部门,并部分地得逞。我们要通过这一典型案例对新闻从业人员进行教育。
出处
《新闻知识》
北大核心
1994年第8期18-20,共3页
News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