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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认真履行政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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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几年来,我们象山县人民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做到"一主动、二认真、三落实",即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各项决议,认真听取和办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各项监督要求,落实好相应的责任、目标和措施,从而不断改进政府工作,推进全县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一)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强,人们对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也进一步加深。那种认为人大是"可有可无空架子"、"高高在上唱调子"、"挑挑剔剔找岔子"的错误观念已经得到改变。
出处 《人大工作通讯》 1994年第4期35-3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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