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提出的任务,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处拟定了《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草稿)》。现在,我对此作些说明。一、拟定立法规划(草稿)的过程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今明两年立法工作的安排意见,列入安排意见的法律64件。接着,从今年6月起,着手研究拟定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的立法规划。首先征询了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军委法制局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各方面对起草法律的工作非常重视,绝大多数单位的领导班子都进行了讨论,提出了计划。有50个部门提出了199件立法项目。除去其中重复报送的22件,实际提出177件。在这177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