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海保险》今年第6期刊登了陈朝先同志《“通融赔付”质疑》一文,该文对理论研究中有关通融赔付的论述提出了质疑,其中不乏精辟之处,但笔者以为,从整体上否定通融赔付则是片面的和不现实的。作为通融赔付“论者”之一(陈文引述的通融赔付定义,出自本人《论保险经营中的通融赔付》一文),笔者特申述几点看法,以为商榷。一、通融赔付是世界各国保险业在实务处理上不可避免的、带普通性的做法。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是,无论是通融赔付的概念,还是其具体内容,都不是出自理论界,而是来自活生生的保险实践。在长期的保险经营中,为了巩固对自身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客户以及适应某些特殊情形,保险业逐渐形成了规则之外的某些做法,通融赔付就是其中之一。我们可以断言的是,在当今的世界上。
出处
《上海保险》
1994年第11期36-37,共2页
Shanghai Insurance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