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授权证书或代理合同,以保险公司(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从事民事法律活动的自然人或者法人。长期聘用或临时委托代理人开展业务,是保险公司尤其是基层保险公司业务经营的重要手段。但是,由于保险代理人往往缺乏系统的专业培训,加上有关保险代理人的管理制度尚不完善,在保险代理实践中,保险代理人的侵权行为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利益,影响了正常的经营活动。对此,保险公司应给予足够的重视。所谓保险代理侵权,就是由于保险代理人的行为或者不行为而给保险公司带来声誉和经济损失的活动。具体说来,保险代理人的侵权行为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出处
《上海保险》
1994年第2期45-46,共2页
Shanghai Insurance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