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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电视实用技术(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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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10.3 高清晰度电视系统的信号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在某些报告中指出,高清晰度电视系统应与现有NTSC系统相兼容。图像宽高比从现有的4∶3改变成16∶9意味着,摄像机和全部制作装置必须加以改变。如果接受了这种新的宽高比,就需要利用新技术来开发宽的、亮的、干净的屏幕。当观看角增大时,当前投影系统的亮度和聚焦就都改变了,正如我们大家所知道的那样。
出处 《有线电视技术》 1994年第6期50-58,共9页 Cable TV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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