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今国际经济逐步一体化的势态下,会计也正日益成为国际化的语言。我国为广泛参与国际间经济合作,在会计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方面都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在某些领域中仍不难发现存有这样那样的问题。笔者在这里试就目前存在的对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两个概念的几种观念谈些看法。一、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等同观持这种观念的人认为,会计主体即法律主体,法律主体亦即会计主体。应该说这种观念源自于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特定的会计核算对象全是实行集中管理,统一核算,对外以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1994年第4期2-2,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