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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具有法人地位的分公司财务管理的一些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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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分公司虽然领取营业执照,但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对外业务仍必须由总公司签约。这些公司也可称为委托法人,因此在人事、财务、对外业务方面都直接与总公司密不可分。现就分公司财务与总公司财务在独立与相关的业务中的几点做法介绍如下: 一、资金切块以业务需要为准,不搞平均主义总公司资金有限,因此,在资金切块时,应掌握的原则是:1、重点保证公司主业发展;2、海外分公司资金逐项审批支付;3、由总公司担保寻求融资渠道。二、建立独立核算的二级企业财务体系,做好新老项目会计核算的顺利衔接。财务上独立核算是对分公司的要求。
作者 刘鉴堂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1994年第3期37-37,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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