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对外贸易,是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第三条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法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第四条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依法维护公平的、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国家鼓励发展对外贸易,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保障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1994年第7期3-6,共4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