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行基层外贸站和商店的国有民营,不仅关系企业的活力,更是促进整个外经贸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罗田县是湖北改革试点县,去年在对乡(镇)外贸站和所属商业、饮服企业实施“改、转、租、包、卖”和“四放开”改革基础上,又进行了“国有民营”试点,经过一年的实践,有经验,有成效,也有教训。现将有关问题简述于后。一、概念、要素和形式国有民营,简单说,就是以转换经营机制为重点,以民间经营主体作为经营主体,以抽回国有资金为核心,以作价转卖商品所有权和按期上交承包金为基本内容的承租经营。它与过去的“改、转、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1994年第8期9-11,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