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3年7月1日实施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与分行业财务、会计制度,在费用、收入、损益的核算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较大的改革,赋予企业更多的理财自主权,基本适应当前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由于“两则”、“两制”显示了一定的灵活性,并融入了一些非承包(租赁)经营者当期责任行为所致的财务收支因素,给承包(租赁)经营审计带来了新课题。本文就实施“两则”、“两制”后承包(租赁)经营审计的有关问题,阐述几点看法,与审计同仁商榷。一、营业收入记帐时间的调整问题“两则”、“两制”坚持“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1994年第8期36-38,20,共4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