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厅(委)、外贸局,各总公司,各外贸中心,各商会、协会、学会,本部在京直属事企业单位: 为推动和促进全国外经贸系统财会人员全面、系统地掌握新税法、新财会制度和新外汇管理办法,加强外经贸企业的财务管理和财会基础工作,经部领导批准,拟于1994年9月至12月,在全国外经贸系统举行新税法、新财会制度和新外汇管理办法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一)国务院批准并已实施的税法和各种税收的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 (二)经全国人大批准(修订)的《会计法》;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1994年第8期2-2,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