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出口退税要逐步建立科学、稳定、简便、及时的退税机制。从当前看,退税政策和管理措施拟作以下考虑: 1、简化出口退税凭证,实行凭“一单一帐”的退税办法。目前退税繁、速度慢的主要原因是“二单三票”管理造成的,而这些单票并不具备作为凭证应有的可靠性、可行性两个基本条件。有些凭证与出口退税没有直接联系,但提供的难度却很大。①进货发票,用作计税依据,却不能一对应。发票管理制度混乱,伪造现象时有发生,不足为凭。②出口发票,系企业自行制单,数量、金额可修改,作为凭证没有实际意义。③结汇水单,是企业收汇后,在银行结汇的凭证。但外汇管理与税务管理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经济行为,和出口退税没有直接关系。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1994年第2期36-37,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