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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分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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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浅议分税制陈惠明从1994年元月1日起,国家对地方实行分税制,中央税和地方税分别征收,共享税由中央税务局征收,然后按核定的份额返回给地方。对企业实行统一税制,税率为33%。这样一改革,彻底改变了长期以来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比例低,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
作者 陈惠明
出处 《冶金财会》 1994年第1期20-21,共2页 Metallurgical Financial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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