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继续深化改革,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积极探索向综合性服务组织发展的新路子。"这既是深化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的大方向和战略重点,也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广大农民群众对供销合作社的期望和要求,是现阶段党和国家赋予供销合作社的历史使命。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决定》的精神实质,并付诸于深化各级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实践中去。首先,要正确估价供销合作社改革取得的巨大成就,鼓舞广大干部职工的士气。我省供销社体制改革12年(1982—1993年),经过恢复"三性"、"四突破"、"六发展",从整体上来看,无论在经济实力上、综合服务功能上,还是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及同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上,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成就。
出处
《合作经济与科技》
1994年第9期2-5,共4页
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