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整个供销社体制改革中,县联社不但不能削弱,而且必须加强,充分发挥县联社的职能作用,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发展。一、为什么必须加强县联社一是,它是县联社的基本职能决定的。县联社不同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它不是代表政府来管理供销企业,而是供销社系统内部高层的自我管理机构,是一县范围内与政府对话的农民总代言人,供销社总代理人。因此,县联社改革不能照抄照搬政府机构改革办法,不能弱化,更不能撤并,必须按照其基本职能要求进行保留,稳定和加强。二是,它是由供销社现状决定的。当前,由于受私营经济的影响,供销社很不稳定。特别是基层供销社,包袱沉重、效益下降、人心涣散、步履艰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县联社一散。
出处
《合作经济与科技》
1994年第10期15-16,共2页
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