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促进了供销社的深化改革。目前,我省不少地方的供销社正在遵循党的十四大精神,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仿照国有小型企业可以出租或出售给集体或个人经营的原则,对边小微亏,交通不便,经营萧条的基层供销社的分销门店和城镇商场的部分门店或柜台,实行"公有民营"责任制。这既是经济领域,又是思想领域里深层次的改革,目的在于坚特以集体所有制为基础,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理顺关系,提高效益,并不影响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办社宗旨。
出处
《合作经济与科技》
1994年第1期38-38,37,共2页
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