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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之争——人要健康权还是要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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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权利,如生存、生活权……追求道德与理性生活不断完善之权;追求永福之权(没有这种追求,就根本谈不上对幸福的真正追求);保持身体健康之权……结社与尊重每个人人格之权——这一切权利都深深扎根于人(有灵性的自由的载体)的天命之中,达到了绝对价值与超越时间局限的高度。
作者 张田勘
出处 《法律与生活》 1994年第6期7-12,共6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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