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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集体积累股 社员分配股允许继承——天河区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的新做法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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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1年10月,广州市天河区委、区政府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健全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状大农村集体经济的精神,制定了《关于推行和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的意见》。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已产生了良好的效果,理顺了集体财产的产权关系,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对农村集体经济产权组织制度、经营管理形式,分配方式等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适应新形势,进一步推动天河区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的发展,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本着尊重广大干部、群众的意愿、更有利于明晰集体产权和劳动力分流的原到。1993年底,区委。
机构地区 天河区农委
出处 《南方农村》 1994年第4期16-17,共2页 South China Rural A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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