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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法制新闻的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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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制新闻是社会新闻的一部分。因此,法制新闻除了具有新闻的真实性、新鲜性和公开性的共同特点外,还有它自身的严肃性、针对性等特点。因此记者采写法制新闻时不但要坚持新闻的一般原则,还要遵循一些特别的要求。 一是严肃性。记者采写某一起案件,不是为了猎奇、哗众取宠而着意喧染情节,以迎合少部分人的心理和需要,而是为了通过这一报道,宣传法制,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报道的事实要准确,掌握好分寸,差之毫厘,则失之千里,导致歪曲事实和问题的性质。如不能把签订经济合同中有欺诈的民事行为写成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犯罪。报道的新闻内容不但要合理,更要合法,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实体合法。
作者 杨善明
出处 《新疆新闻界》 1994年第4期21-2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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