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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处分干部的处分材料要及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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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沧州市新华区委组织部通过调查发现,一些受纪检(监察)部门处分的干部的处分材料(如处分决定、调查报告、上级批复、调查取证材料、个人检查等)只归入查处部门的案卷(即文书档案),而不能归入干部档案、导致在干部处分材料的入档方面纪检(监察)部门与组织(人事)部门脱节.据统计,近几年来.全区受处分干部29人,其中18人的处分材料未装入本人档案,占受处分人数的62· 07%,给组织(入事)部门了解和掌握干部情况带来了困难。
作者 苏立明
机构地区 沧州市新华区
出处 《档案天地》 1994年第5期23-23,共1页 Archives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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