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实施集体合同最早起始于十八世纪九十年代,但普遍地实行则是本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事情。美国缔结集体合同所遵循的原则是:"守法",即劳资双方缔结的集体合同必须符合联邦和州的法律法规,否则被视为非法和无效;"平等",即签约双方必须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谈判的方式缔结合同;"公正",即签约双方所缔结的合同条款必须有利于双方的权益,不得损害对方或歧视他人。美国集体合同的特点是"全",即对劳资双方在劳动关系的每一个方面的权利与义务都有明确的规定;"细",即对每一个问题的规定,都非常详细,比如对带薪年假的规定,不仅对休假的时间标准、享受年假的资格与条件作出详细规定,而且还对休假期间的付薪标准与计算方式作了明确的规定;"准",即合同用词准确、规范,符合法律性文件表达方式的要求,可操作性很强。